*ST原尚(60381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帆2025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5:32:18 中财网
原标题:*ST原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帆 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8月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本人在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被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帆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设计系研究助理教授;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担任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设计系副研究员;2016年9月至2026年1月担任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副教授;2026年1月至今担任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履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会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以现场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董 事会次 数是否连 续两次 未参加参加股 东会次 数
杨帆552300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查阅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履职期间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相应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履职期间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内,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顺畅的渠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履职期间内,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原则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运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履职期内,公司未聘用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履职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期间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履职期间内,本人尚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履职期间内,公司无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履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帆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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