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0:06:41 中财网
原标题:瑞迪智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正在履行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迪智驱”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16.51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660.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55.6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4CDAA9B014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25,854.2425,854.24
2瑞迪智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01.374,201.37
合计30,055.6130,055.6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总额
1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25,854.24582.10
2瑞迪智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01.371,281.98
合计30,055.611,864.0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
1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2026年08月13日2028年8月13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依据整体战略规划,充分结合电磁制动器工艺布局的独特特点与内在要求,始终秉持审慎投资与稳健实施的原则,对项目推进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调整。

然而,在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因此,公司将“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8月13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黎 ZHANGCHUNYI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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