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作为核心监督机构,统筹履行原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公司各事业部以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覆盖公司重大经营业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经过风险评估,确定了需要重点关注的应收账款、客户授信等内部控制的主要风险领域。 公司本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包括了公司治理、子公司管理、信息与沟通、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领域,涵盖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在本期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如下:1、公司治理 2025年,公司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规定,调整了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调整后,公司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为基础的“两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专业高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两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向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经理层组织实施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负责组织领导内控体系的日常运作,配合审计委员会开展监督核查工作,及时落实监督整改要求。 2、子公司管理 公司持续沿用集团统筹管控、事业部自主运营的管理架构,在保障事业部经营自主性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化管控机制强化对子公司的全维度治理,实现公司战略协同与子公司高效运营的有机统一。 为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体系,公司实施多维度管理举措。第一,人事管控方面,向子公司派驻及任命董事、财务核心人员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通过市场化选任标准明确委派人员任职资格与职责权限。第二,专业赋能方面,公司职能条线向事业部对应部门提供专业化指导与合规监督,从治理规范、经营管控、财务风控等关键领域开展精准赋能,推动事业部职能条线实现标准化运作与规范化管理提升。第三,合规治理方面,要求各子公司严格遵循新修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确保经营决策合法合规、流程规范有序。第四,内控强化方面,推行公司一体化财务管理体系,同时建立事业部经营班子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机制以实现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该管理模式同步实现公司资源的集约化配置,公司基于各事业部经营发展实际及战略需求,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核心资源,优先支持重点业务,有效避免资源闲置、重复投入与配置失衡问题,提升公司整体资源使用效率。 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管理模块未发生重大机制变更。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内部控制(含内部重大事项信息、内幕信息、外部使用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披露及保密程序,界定了信息传递范围与责任主体,要求对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与追溯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的信息获取与保密义务,确保信息传递的快速归集、有效管理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持续深化“定期会议+专项会议”双向沟通体系:常态化召开月度经营分析会,复盘各业务板块经营数据、目标达成情况,同步部署下月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季度工作会,聚焦战略落地进度、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统筹协调资源配置与风险应对;针对突发事项、专项任务召开临时专项会议,确保关键信息快速直达决策层与执行层。同时,以邮件、钉钉、内部公示等多渠道构建信息传递矩阵,确保上下联动高效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有效提升内部沟通效率与协同响应能力。 4、人力资源 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架构,并在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绩效、试用期、培训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人才选拔工作,确保人才梯队的持续建设,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本年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聚焦“人岗适配、效能提升”核心目标,重点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开展全领域人力资源盘点,精准摸查各业务板块人力配置现状;二是紧扣业务战略调整方向,同步推进人力布局优化,确保人力资源配置与业务发展需求动态匹配,强化人力支撑效能。既强化关键领域人力支撑,又提升整体人均效能。 5、资金管理 公司资金部牵头实施全公司资金一体化管控,统筹调度外部银行信贷融资与内部资金调剂,明确资金使用授权层级与审批流程;每月开展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合理规划资金调度,保障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率。 6、采购管理 公司各事业部均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规范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全流程管控,有效防范采购环节各类风险,保障采购业务合规高效运行。 其中,数字生活营销事业部(以下简称“DMS事业部”)制定并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采购申请环节由需求部门按业务需要提报,注明物资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日期等关键信息;同时明确采购授权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擅自采购行为,此类行为视为无效且采购部不予后补流程,清晰界定需求部门提报与采购部统筹的职责边界,保障采购申请环节规范有序。 为保障采购质量与供应链稳定性,DMS事业部通过制度明确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评估标准与流程,对供应商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关键维度开展全面审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构建了完善的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淘汰机制,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交付时效、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持续优化供应商结构,从源头保障采购物资及服务的可靠性。 在采购付款环节,实行分级授权审批机制,通过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严格把控付款审核关口,确保付款行为合规可控,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理性。 上述全流程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地,不仅提升了DMS事业部采购业务的运营效率,更强化了采购环节的风险防控能力,为事业部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整体采购管理体系的规范化水平。 7、销售管理 公司及各事业部均已建立覆盖销售全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配套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等销售及收款相关内控制度,在销售业务风险防控、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分离、应收账款管控、销售合同评审、签署/用印、履行等全流程关键环节,均严格依据制度要求落地执行,实现管控闭环。 本年度,DMS事业部修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客户分类授信与系统化管控,依托ERP系统对授信额度进行统一管控;同时完善长账龄账款专项催收机制,推动法律与内控部前置介入应收账款全流程处置(含授信审核、合同法律风险把控、逾期催收等),提升风险化解效率与合规性;持续优化销售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销售回款管控,切实保障销售业务合规运营与资金回款安全。 8、资产管理 针对日常资产管理,公司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公司建立了多项管理控制流程,包括存货的出入库、仓储保管、盘点、跌价准备流程;固定资产的取得、转让、折旧计提、后续支出、盘点、处置流程;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流程等。 公司还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盘点机制,通过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和处置等措施保障财产安全。并且,公司对相关岗位明确了各自责任以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以确保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处理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各控制环节均设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 9、财务报告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会计核算标准手册》,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写程序、标准、流程,并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审批、对外报送有着明确的要求。通过对财务报告实施规范化管理,能够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加强财务报告的分析工作,保障财务报告的有效利用,从而有效控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10、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1、对外担保 2025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的范围、审查、审批程序、管理、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对于发现的子公司个别员工执行催收相关规定不严格、影响催收效率的问题,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积极推进落实:修订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催收责任主体,优化考核与激励机制;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相关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管控能力。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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