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其项目经理进行首次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1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其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调整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