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0023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勇军)

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4:05:49 中财网
原标题:合众思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勇军)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审核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金勇军先生,1968年5月出生,金华市人,汉族,硕士,民盟盟员。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商法专业。

1996年起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教,现任清华大学战略系商法副教授;2026年1月至今任北京未尔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 会次数现场出席次 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金勇军115600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本人列席了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其他未出席的股东会,已在会后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组织及参与会议,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审计 委员会次数现场出席次 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金勇军64200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薪酬 与考核委员 会次数现场出席次 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金勇军21100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提名 委员会次数现场出席次 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金勇军10100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姓名应出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 议次数现场出席次 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金勇军64200
本人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年度、季度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地回复投资者问题,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将在2026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听取参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针对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经营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现场工作16天。同时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意见,提供决策建议。

3、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依法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给予专业建议。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对关联交易、董监高履职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共审议通过了7项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为《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研发贷款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审计机构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时间届次议案名称
2025/7/7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事项提名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相关审议和聘任程序均合法合规。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薪酬方案能有效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和2025半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议,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涉及需本人重点关注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姓名:金勇军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勇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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