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立新能源(001258):2025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立新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30第五节 重要事项 .....................................................................46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9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65第八节 财务报告 .....................................................................692025 ANNU AL REPOR T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 :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王博 董事 工作原因 陈龙 王丽娜 董事 工作原因 付军胜 岳勇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姚文英 李克海 董事 工作原因 请假,无被委托人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经营目标、业绩预测等前瞻性的内容,系公司管理层的初步预测,均不构成本公司对 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 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 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 来发展的展望--(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9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 新风投资、立新能源、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 新疆国资委 指 际控制人 原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 指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能源集团 指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山东电建 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 哈密国投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国有基金 指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股东 连云港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 :井冈山筑 连云港筑力 指 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井冈山和风 指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哈密清洁能源 指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北疆公司 指 新疆能源(集团) 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改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风科技 指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润绿原 指 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 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处除外)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指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总和 发电机组 指 将其他形式能源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设备 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 风机 指 终输出交流电的电力设备。风机一般由风轮、发电机、调向器、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和储能装置等构件组成 2025 ANNU AL REPOR T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 光伏组件 指 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并网 指 指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即开始向外输电 调峰 指 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电站。集中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 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 指 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 市场化交易 指 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 上网电量 指 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 上网电价 指 一制定的电价,电网公司向发电企业收购电量时所执行的购电价格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 弃风限电 指 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光伏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光伏发电不稳 弃光限电 指 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电站停止运作的现象 可再生能源补贴 指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指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千瓦时(kWh) 指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000度=1000 兆瓦时(MWh) 指 千瓦时=1兆瓦时 2025 ANNU AL REPOR T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5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立新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龙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26 2020年9月1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1栋2层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2025年5月29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26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爽 赵生萍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联系地址 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 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 电话 0991-3720088 0991-3720088 传真 0991-3921082 0991-3921082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能源大厦10层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076066559G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2025年2月17日,新能源集团将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00股过户 给能源集团 ;2025年2月18日,能源集团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的股份性质为首发前限售股。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汪明卉、刘红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3年 营业收入(元) 1,059,926,010.26 970,678,509.71 9.19% 989,768,62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078,526.21 50,182,051.80 69.54% 135,216,25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7,778,837.27 49,876,382.18 55.94% 130,262,206.87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6,475,463.94 355,915,716.72 67.59% 503,955,647.2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5 80.00%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5 80.00% 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 1.72% 1.15% 4.66%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3年末 总资产(元) 18,754,472,278.34 15,290,092,124.15 22.66% 9,632,244,39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43,145,159.93 2,910,877,611.01 4.54% 2,941,559,753.9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 □是 √否 2025 ANNU AL REPOR T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16,785,975.62 279,466,926.41 343,756,671.22 219,916,43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64,062.16 18,315,771.88 123,775,325.95 -47,648,509.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495,904.04 13,710,557.63 123,950,325.87 -50,386,142.1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78,207.05 116,363,239.09 292,030,206.81 150,503,810.99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2025年金额 2024年金额 2023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9,849.21 282,600.78 49,398.3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692,954.52 310,486.93 575,100.72 稳岗补贴及企业奖励金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767,174.68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686,792.46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269,061.78 对母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托管费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683,876.88 -187,336.06 3,151,284.84 赔偿收入及“访惠聚”支出等支出 减 :所得税影响额 322,031.32 86,708.09 199,488.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23.71 13,373.94 76,217.56 合计 7,299,688.94 305,669.62 4,954,045.3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20,085,288.93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 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至2025年底,立新能源拥有33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 ;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 量27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953.50MW、独立储能装机容量760MW/3040MWh。此外,公司参与“疆电外送” 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8100MW,公司对应权益装机1087MW ;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 600MW/2400MWh。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进入“十五五”规划期,我国能源战略的总体基调从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推动新能源真正“立得住、靠得牢”,核心 任务是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框架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迈 向能源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新疆牢牢把握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功能定位,全面对接“十五五” 新能源发展规划的核心要求,坚持有序开发与高效利用并重,加快推动新能源与现代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通过强化低碳 零碳园区建设,引导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项目协同布局、集群发展,新疆正逐步构建起以绿色能源 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在消纳端,新疆着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大力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 积极推动氢能、油气开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绿色算力等高载能产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同步加快新型储能设 施布局,持续提升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承载能力。目前,新疆已跃升为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亿千瓦的省份, 成为我国新能源集约化开发的示范高地。 公司作为自治区以新能源发电为核心主业的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新能源产业从规模扩张 向质量效益转型的深刻变革,面对新时期的战略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夯实发展底盘,系统推进“降本增效”能力建设,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度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兴业态,推动 新能源由单一电力供应向多元化终端能源服务延伸,奋力在“十五五”能源转型中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切实发挥好 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为新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贡献国企力量。 1.打造精品工程,新增装机规模接近存量水平 2025年公司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220万千瓦,其中风电15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独立储能60万千瓦/24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17%,标志着公司向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运营商的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公司统筹优化建设资源配置, 紧密衔接配套电网规划及接入条件,对在建项目进度实施动态优化管控与精准调度,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报告期内, 三塘湖8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皮山一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和田县30 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和田市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如期并网。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并网装机规模 达到443.4万千瓦(含76万千瓦/304万千瓦时独立储能)。 2.强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积极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新能源领域核心技术开发、成果孵化和推广应用。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锐风科技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孵化及关键成果转化,推动技术落地见效。参与制定由中国电工技术学 会发布的《用户侧储能微网系统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控平台数据信息规范》(T/CES 385-2025)团体标准,在自治区总工会 组织的评选中,公司申报的46项成果荣获“五小”创新成果奖,自主研发的5项创新成果在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 新成果评选中荣获二等奖。此外,公司全年新取得1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软件著作权,进一步夯实了技术创新根基。 3.深化智能运维,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效能 面对限电挑战,公司将保障上网电量、提升上网电价、降低运维成本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 深化智能运维体系建设,提出调度运行中心与区域维保中心协同运作,推行“无人值守、远程巡检、区域检修”的运维管 理模式。其中,2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5A级评定、4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和风电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 4A级评定、3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和风电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3A级评定,充分彰显了公司在运维管理领域的卓越能力。 4.优化交易策略,精准施策提升交易质效 面对电力市场政策调整与价格波动,公司及时优化电力营销交易策略,精准把握机制电价新政核心要点,全面分析现 货交易长周期试运行带来的各类影响,统筹推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依托电力市场红利最大化度电价值。全年交易电 量突破10亿千瓦时,交易价格高于新疆区域电力市场均价,其中绿电交易约3000万千瓦时、单独绿证交易近103万余张, 为全社会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贡献积极力量。 2025 ANNU AL REPOR T 构优化的双重提升。股权融资方面,成功发行“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 和)”,有效盘活了存量新能源资产,将优质基础设施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金融产品,为公司回笼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资产负债率提供多元化路径。债权融资方面,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授 信额度,同时公司顺利注册绿色债券,为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6.优化业务结构,推进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 公司依托新能源主业优势,继续深化售电、充电桩等配套业务,稳步推进从单一发电向“发电+储能+综合服务”的 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在电力零售端,公司不断扩大合作伙伴网络,累计签约电力用户80家,覆盖加工行业、服务 行业、厂矿等多个行业,年代理售电量达1.33亿千瓦时,服务期间无任何电力用户投诉及差评,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品牌形 象。在充电桩业务方面,自首个充电驿站实现商业化运营以来,先后投资运营4个充电驿站,具备慢充、快充、超充充电 能力,可满足25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需求,全年为乌鲁木齐市新能源车辆提供29024车次充电服务。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专注于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能。公司电力生产的具体流程如 下: 1.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将风能通过风机叶轮转化为机械能,再通过发电设备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电能随后经过升压 站升压输送至电网,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2.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转化为直流电,再通过逆变器转 换为交流电。交流电随后经过升压站升压,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3.储能电站 储能电站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储能设备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存储起来。当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足时,储能设 备可将存储的电能释放,补充发电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三)经营模式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主要流程包括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项目立项及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具体流程如下 :(1) 资源获取与评估。市场营销部筛选项目资源,根据公司主业范畴和发展定位编制预启动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向政府 部门申报。(2)项目立项。项目取得相关批复后,市场营销部申请正式立项,提交公司审议通过后,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决策程序。(3)建设审批。项目取得核准(备案)批复后,工程管理部提交建设申请(包括建设筹备情况、效益指标 测算、技术路线、建设时序、资金筹措、风险预判及保障措施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开工建设。 2.采购及建造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覆盖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筹融资及人力资源等业务条线。采购内容包 括建筑安装等施工类采购、设备材料等物资类采购、智力咨询等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涵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 谈判、询价、零星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为主要方式,有效实现了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成 本优化及质量保障。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风力发电机和光伏电池板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经输、变、配电设备并入公用电网,完成清洁电力能 源的生产。根据自然资源变化、用电负荷波动、设备检修计划及电力供需平衡性等因素,科学调度生产任务、优化电力交 易策略,实现“度电必争、千瓦不让”,最大化度电价值,确保项目投资收益稳定。 (3)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公司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 障性收购电量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 ;市场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 定价,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公司电场(站)根据接入电网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未参与市场化交 易的电场(站)则按核准电价或购售电合同约定电价结算电费。 (4)项目运维模式 公司结合多年运维经验,制定了标准化作业流程和安全、运行、检修规程,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电 维模式,兼顾运维效率与成本控制,确保电场(站)稳定高效运行。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化。 公司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独立储能的开发、投资与运营,主营业务涵盖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和独立储能业务。同时, 重点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布局新型储能,并投资 与新能源高度关联、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产业,逐步形成风电、太阳能、储能及战略投资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多元化格 局。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443.40 223.4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220 69.4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60 16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60 160 发电量(亿千瓦时) 33.21 26.7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32.25 25.94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千瓦时,含税) 0.3229 0.37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4.37% 3.39%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1,414 1,696 注 :以上数据中均包含76万千瓦/304万千瓦时的独立储能。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批核准的售电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 家电改9号文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专注于发挥市场主体中发、用两侧的连接桥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 新型电力市场建设贡献力量。2025年度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代理用户电量1.33亿千瓦时。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27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953.50MW、独立储能装机容量760MW/3040MWh。此外,公司参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8100MW, 公司对应权益装机1087MW ;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600MW/2400MWh。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绿电直连、绿算等新 兴业态,推动新能源由单一电力供应向多元化终端能源应用延伸,推动公司从“规模增长” 向“价值创造” 转型,致力于打 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一)全国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风电装机6.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亿千瓦,合计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 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风电新增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从 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9%。 2025 ANNU AL REPOR T 倍,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 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 2025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4% ;全国光伏发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 (二)自治区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截至2025年底,新疆已建成6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能源装机达1.69亿千瓦,占全疆总装机容量的64%,绿色 电源占比持续提升,为疆电稳定外送、全国低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新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571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其中,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3%和42.9%。 自2010年启动电力外送以来,疆电外送实现跨越式发展,覆盖范围从最初7个省区市拓展至22个省区市,外送电量从 2010年的3亿千瓦时增长至2025年的1412.99亿千瓦时,累计外送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经过多年建设,新疆已建 成“内供七环网、外送五通道”主网架格局,疆电外送能力达到3300万千瓦,为大规模、稳定化跨区域送电筑牢根基。目 前在运的5条外送通道中,特高压直流通道担当主力。 (三)行业重要政策 1.国家层面 (1)新能源行业发展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2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5〕16号), 文件旨在指导完成“十四五”收官,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装机 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约10.6万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至60%,消费比重提至20%。风电、光伏利用率保 持合理水平。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5月21日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 号),旨在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新模式,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 知》(发改能源〔2025〕1144号),提出2025至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超过1亿千瓦,到2027年底总装机达到1.8 亿千瓦以上,带动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 旨在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明确到2030年,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西电东送”规 模超4.2亿千瓦,支撑分布式新能源达9亿千瓦、充电设施超4000万台 ;到2035年实现各级电网充分协同。 (2)电力市场改革与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创新 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4月3日印发《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 411号),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挖掘系统调节潜力,应对新能源消纳压力。该规则与中长期、现货交易规则共同构成全国统 一电力市场三大顶层设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于2025年4月29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 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湖北于2025年6月底前、浙江于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 ; 安徽、陕西力争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新疆等15个地区需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 ;南 方区域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京津冀启动模拟试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9月2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发改能源 〔2025〕1171号),文件聚焦省间衔接与机制优化,提出一是多品种一体化,二是主体同台竞争,三是完善干预机制 ;同时 要求优化现货交易机制,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提升运营透明度,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3)新能源消纳与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7月11日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 〔2025〕669号),指出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则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其消纳责任权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 1192号),针对电源、负荷、储能整体接入电网的就近消纳项目,明确价格机制。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 能〔2025〕92号)。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5.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西藏免于考核、 新疆只监测。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 针对新能源消纳压力,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到2030年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消纳调控体系,满足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 新能源消纳需求 ;到2035年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4)绿证与碳市场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于2025年3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提出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机制为核心,推动绿证市场高 质量发展 ;且明确目标到2027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到2030年,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快 速增长。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加 快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 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 核发、划转、核销、衔接的关键规则,同时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和数据监管体系,确保权责清晰、数据可溯。 2.新疆层面 新疆发改委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旨在规范独立 储能容量租赁,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明确准入条件、交易与执行、租赁期原则、权益与限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发布细则《新疆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征求意见稿)》,重点修订绿电交易规则。初 期优先组织无补贴或补贴到期的风电、光伏企业 ;逐步推进享受补贴的项目参与,其高于煤电基准价的溢价收益需等额冲 抵补贴,若放弃全部后续补贴则交易收益归企业所有。分布式发电可由聚合商代理,以发电企业身份参与批发市场。售电 公司可提供绿电零售套餐。集中交易的绿电环境价值偏差补偿比例暂按25%执行。 新疆发改委于2025年3月22日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年度发电装机超2.4亿 千瓦,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风光发电量占比提至25%左右,能源投资增速10%以上。推动“疆电外送”三通 道年底建成、四通道核准,争取外送新能源比例超50% ;加快十大风区及21个县市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年内建成光热90 万千瓦 ;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和抽水蓄能建设 ;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于2025年7月11日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实 时调峰交易采用单段报价方式,单位为元/千瓦时。报价下限为0元/千瓦时,报价上限为0.262元/千瓦时。新能源场站配 建储能优先消纳新能源自身发电量,原则上不参与实时调峰交易。明确因电力保供和电力系统安全等原因,相应充电电量 补偿价格及各服务提供方申报调频里程价格的最小单位、申报价格上限、申报调频容量的最小单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深耕资源高地,占据开发先机。 公司目前运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位优势显著。新疆作为国家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重点推进 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程度位居全国前列。风能资源方面,新疆全境被列为全国Ⅰ类、Ⅲ类风能资 源区,十大风区——包括达坂城、阿拉山口、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小草湖、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 十三间房、罗布泊、准东等——风功率密度高、有效发电小时数长,非常适宜大型并网风电项目的规模化开发。太阳能资 源方面,新疆全年日照小时数在2,550至3,500小时之间,年辐射照度总量仅次于西藏,且全疆均属Ⅰ类、Ⅱ类太阳能资源 区。更关键的是,新疆拥有广袤的戈壁、沙漠和荒漠等未利用土地资源,为“沙戈荒”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多能互补项目的 集约化开发提供了天然优越的物理空间。公司扎根于此,在资源获取和规模化开发方面占据得天独厚的先发优势。 2025 ANNU AL REPOR T (二)锚定外送通道,消纳保障坚实。 新疆已建成投运哈密南—郑州、准东—皖南、哈密—重庆三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形成坚强的“西电东送”网 架。其中,“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哈密送重庆)已于2025年全容量建成投运,配套新能源装机达1,020万千瓦 ;第四通 道(若羌至四川/重庆)配套电源已全面开工建设,规划配套新能源不低于1,250万千瓦。与此同时,南疆若羌—羚羊(青 海花土沟东)750千伏交流联网工程已全面复工,区域电网网架持续优化,为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的开 发外送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新疆外送电量达1412.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突破1400亿千瓦时大关,实现连续 六年外送电量超千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达443.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3%,占外送总电量比重达31.41%, 绿色能源输送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深度布局“疆电外送”核心通道,已投运项目包括549.5MW“天中直流”配套外送风光 电项目、300MW“吉泉直流”配套外送光伏项目。此外,公司通过参股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参与“疆电外送” 第三通道配套电源的建设及运营。 (三)依托省级平台,赋能协同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是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推动“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骨干企业。集团 已形成煤炭、油气、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电力生产与供应、能源服务及主业配套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综合实力雄 厚。作为集团旗下唯一的能源电力上市平台,在资源整合、项目获取、资金融通等方面持续获得有力支撑。为切实解决同 业竞争问题,集团已就旗下与立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335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函》,承诺在 未来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市场化方式,以公允价格将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涉及同业竞 争的项目已委托公司运营管理,体现了集团对公司发展的坚定支持与信心,也为公司未来装机规模的跨越式增长奠定了坚 实基础。 (四)深耕专业赛道,运营积淀深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主业,形成了覆盖“前期开发—工程建设—智能运维”的全链条专业能力。 经过十余年深耕细作,公司打造了高效、专业的核心管理与生产技术团队,在复杂地理气候环境下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 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成本管控能力和安全运营位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造价、施工管理、 运营维护等关键环节构建了成熟完备的管理体系,能够高效、安全地推动项目实施。运营期间,各电场(站)持续保持安 全稳定运行,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发电效率和设备可用率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持续向好。 (五)创新管理模式,构建高效生态。 公司突破传统运维模式,创新构建“管理+监督+控制”的轻资产高效运营体系。依托长期的项目开发实践、方案优 化、设备选型及电场大数据分析,公司建立了一整套标准化技术规范与管理流程,引导合格供应商体系化参与工程建设、 生产运维及质量安全管控。该模式不仅保障了项目的高标准建设与高质量交付,又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与产业 链优质伙伴形成长期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生态,显著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人才梯队完善,发展后劲充足。 公司坚持专业化与年轻化团队建设方向,汇聚了一批具备多学科背景与丰富实战经验的新能源专业人才。通过岗位轮 换、专项培训、以赛促培、一线历练等多元化培养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响应能力,着力打造高水 平复合型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项目高效建设与安全运营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公司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拓宽 引才渠道,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和行业专业人才,持续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激发团队内生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 入持久动能。 (七)储备项目充沛,资本通道畅通。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核准的在建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600MW/2400MWh。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重点跟进“疆电外送”优质项目,在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型储能、源网荷储等多产业融合应用新场景, 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此外,公司信用记录优良、银企合作稳定,资金保障能力较强。近年来凭借优质信用资质, 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2025年,公司成功发行“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募集资金12.26亿元,为西北地区国有企业首单清洁能源类REITs,区属国企首单类REITs项目, 开创了疆内企业权益融资新路径,为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 :元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059,926,010.26 100% 970,678,509.71 100% 9.19%分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61,020,431.65 90.67% 958,385,336.67 98.73% 0.27%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98,905,578.61 9.33% 12,293,173.04 1.27% 704.56%分产品 风力发电 574,128,382.96 54.17% 535,762,594.31 55.19% 7.16% 光伏发电 386,892,048.69 36.50% 422,622,742.36 43.54% -8.45% 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98,905,578.61 9.33% 12,293,173.04 1.27% 704.56%分地区 西北地区销售 1,059,926,010.26 100.00% 970,678,509.71 100.00% 9.19%分销售模式 直销 1,059,926,010.26 100.00% 970,678,509.71 100.00% 9.19%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单位 :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 风力发电 574,128,382.96 262,305,756.08 54.31% 7.16% 6.51% 0.28%光伏发电 386,892,048.69 250,695,701.89 35.20% -8.45% 2.34% -6.83%分地区 西北地区销售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46.62% 0.27% 4.43% -2.12%分销售模式 直销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46.62% 0.27% 4.43% -2.12%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万千瓦时 322,451.72 259,356.03 24.33% 发电业 2025 ANNU AL REPOR T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 :元 2025年 2024年 产品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风力发电 折旧 206,032,679.08 38.00% 195,188,598.66 39.37% 5.56%风力发电 人工 9,703,436.21 1.79% 6,189,290.66 1.25% 56.78% 风力发电 运行维护费 16,853,106.47 3.11% 19,692,863.17 3.97% -14.42%风力发电 其他 29,716,534.32 5.48% 25,194,657.33 5.08% 17.95%光伏发电 折旧 202,942,918.69 37.43% 192,035,031.59 38.73% 5.68%光伏发电 人工 13,004,803.47 2.40% 18,015,303.82 3.63% -27.81%光伏发电 运行维护费 4,386,532.81 0.81% 5,529,871.83 1.12% -20.68%光伏发电 其他 30,361,446.92 5.60% 29,394,880.96 5.93% 3.29% 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材料、人工等 29,206,672.44 5.39% 4,530,674.74 0.91% 544.64%说明 营业成本中“风力发电- 人工”和“光伏发电- 人工”变动原因是 :采取区域化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 ;“购售电服务 及其他”变动原因 :包含储能、售电、绿证等业务,本期储能项目投产。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①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新设/注销主体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设立时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4-25 51.00 新设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4-24 51.00 新设伊犁哈萨克 伊犁哈萨克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供应业 2025-4-23 100.00 新设 自治州 自治州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1-6 51.00 新设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1-20 51.00 新设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2025-8-13 100.00 新设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哈密市 哈密市 风力发电 2013-1-15 70.00 注销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哈巴河县 哈巴河县 风力发电 2013-6-26 100.00 注销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富蕴县 富蕴县 太阳能发电 2015-8-19 100.00 注销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阿勒泰市 阿勒泰市 风力发电 2015-8-25 100.00 注销 ②其他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哈密风电基地二期烟 墩第七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 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即类REITs项目。根据类 REITs 发行方案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 人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本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PV公司”),立新能源将持有的SPV公司的100.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在管 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成为SPV股东后,立新能源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项目公司100.00%股权转让给SPV公 相关结构化主体本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产品名称 期末所有者权益(元) 本期净利润(元) 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 1,161,857,308.95 2,126,145.22 计划(碳中和)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053,030,190.8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99.35%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21%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86,892,538.95 93.11% 2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8,631,173.66 3.64% 3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845,762.69 1.21%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11,271,025.05 1.06% 5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3,389,690.50 0.32% 合计 -- 1,053,030,190.85 99.35%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关联方,关联关系详见第八节-十三-1。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925,245,518.9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62.9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0.57%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63,366,617.56 15.16% 2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6,086,324.93 14.59% 3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5,292,242.36 12.93% 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3,236,995.03 10.57%(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