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酒钢宏兴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萍)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监督、决策与咨询职责, 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内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 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会议案共计78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 履行职责。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详 见下表: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78项议案中,本人对39项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详见下表: 2025年度发表审核意见的事项
(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审核意见如 下: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 常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是根据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所作出,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 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向控股 股东酒钢集团申请借款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 金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接 收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 易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拨付给公司,系为支持公司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及科研项目开展,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5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关 于审议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审核意 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后认为,候选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 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选举。 (五)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六)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选聘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 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共计2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规范召 集、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 核与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宜 进行事前审核讨论后,经全体委员全票通过(不存在投反对票、 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方向。同时,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各专门 委员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支撑 作用,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深度了解、专业赋能”的理念, 通过多种方式融入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本人前往公司本部及榆钢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高炉生产、 轧钢加工、环保处理等核心环节运行情况,直观感受公司在绿色 生产、智能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进展;同时,主动与公 司审计法务、公司治理、人事企管等部门负责人沟通,结合监管 最新要求与财务视角,为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建设等提出专业建 议。本人基于审慎、务实、勤勉原则,严格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与披露,凭借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对财务报表中的每一项 数据进行细致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在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失真、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积极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强 化过程监督与审核,确保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沟通职责,多维度 构建权益保护体系,在财务监督层面,细致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政策应用合规性及会计估计合理性, 防范财务舞弊风险,同时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 切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意见作出独立判断,确保财 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此外,积极推动公司 治理完善,关注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助力公 司构建有效治理机制以及防范和化解内控风险;并积极参与股东 大会以及公司召开的网上业绩说明会等,与中小投资者直接沟通, 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形 成良性互动,全方位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有关要求,自查后认为: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监 管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与会议、 监督重大事项、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支持生产经营、保护投资 者权益,为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经营稳健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撑。 2026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深入研究资本市场新政 策及监管要求,持续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实 现高质量发展。本人坚信,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 公司将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 值。 独立董事:贾萍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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