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其中包含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54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09.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511.7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1.72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19,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2019年11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6日,公司与全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其中,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于“浦发银行泰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12830078801900000592)已于2022年4月14日销户。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变更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2幢4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132万元变更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金、装修、设备购买等,差额部分仍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同时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业务规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涉及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硕世检验,拟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硕世检验增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硕世检验1,500万元的出资。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硕世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硕世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硕世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以及超募投资项目结项。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 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原定扩产产品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结束,相关抗原检测试剂需求下降,公司现有抗原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产能已能够满 足当前销售需要,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本项目投入资源进行整合,后续投入其他相关项目中,以最大化实现已建设施设备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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