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603390):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但因通达电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金证券仍对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对通达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本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已更名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泰康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2025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0.04万元(不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将截至2025年5月31日存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110.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已按照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合计约90.85万元转出,并已于报告期内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达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电气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公司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会计师鉴证报告等多种方式对通达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大幅下降,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注3] 该金额包含“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 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90.85万元(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金额本期 转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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