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673,892.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26,107.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年12月公司已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华夏银行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2 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本报告期结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质保金等尾款240.77万元。不存在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市场价值(不含税)。 注2:此数据指报告期内,根据本项目实际产出ARA和DHA粉剂产品,参照公司产品2025年平均售价,估算得出本项目产出的市场价值(不含税)。 1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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