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605108):同庆楼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锐先生、独立董事后美萍女士以及董事吕月珍女士,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锐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监事会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监事会职责的全面承接,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认真审阅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同庆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容诚在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与评价,与公司审计监察部保持沟通,同时督促审计监察部制定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落实。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内部控制体系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全面承接并有效落实了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协调等职能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发挥专业优势,聚焦公司财务真实性、内控有效性、运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强化过程监督,推动公司健全内控体系,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支撑,护航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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