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2:46:13 中财网
原标题:应流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三、报告附件………………………………………………………第10—13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5-54号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应流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应流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应流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应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应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应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99.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8,6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6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133.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5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减:

加: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源)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保荐人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811230101150113324652.54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81123010117011356900.00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811230101100113568913,243.63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811230101170113569414,435.09
  27,731.25
注:上表中各账户余额加计数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流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用于满足企业整体运营资金需求或优化债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投资额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置换完成 日期
115,000.003,178.243,178.242025年11月 4日
64,000.006,576.656,576.652025年11月 4日
179,000.009,754.899,754.89 

生产 建设50,000.0050,000.0050,000.006,768.106,768.10-43,231.9013.542026年 11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流 及还 贷43,133.6443,133.6443,133.6443,133.6443,133.64 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48,133.64148,133.64148,133.6460,482.1960,482.19-87,651.45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本复印件仅供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5-5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5-54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孙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5-54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夏海林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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