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四方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3 议案三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14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15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16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7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18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19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 议案十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1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孙公司四方印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2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23 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2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卫国)....................................2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成榕)....................................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会生)....................................3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7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报告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秀环女士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大会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孙公司四方印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五、听取独立董事宣读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如有),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回答提问(如有)。 七、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结果。 网络投票结束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 、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4、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5、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保障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保障了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合法运2025 营、科学决策及规范管理建言献策。现将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一、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和新质生产力政策的驱动下,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强化市场开拓与产品开发管理,通过优化运营管理、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加强风险控制、深化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质量、运营效率和竞争力,实现营业收入81.93亿元,同比增长17.87%;实现归属于上市8.29 15.84% 公司股东净利润 亿元,同比增长 ,主营业务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积极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了61个议案,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审议事项如下:1、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包括执行2025年度的预算,实施2024年度分红,续聘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担保等。 2 、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现有管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与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管理制度。 3、审议批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并通过目标分解、定期审议、及时调整、绩效挂钩等多项措施落实和跟踪经营计划的实施。此外,通过合理配置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持重点项目推进,并持续监控内外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和专项督导,保障经营计划合规高效实施,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制订公司2024年的决算方案和2025年的预算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财务状况,制订合理全面的预决算,保障公司资源高效利用,有效管理经营风险,确保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5、制订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近几年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提升,经营现金流充裕,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投资者,进行了高比例分红。 6、审议批准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7、审议批准公司用于经营活动的综合授信和对外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申请综合授信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均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8、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并确认其薪酬事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届满并进行了换届,股东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了确认。 9、提出聘请公司审计机构。鉴于中证天通连续多年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如期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 10、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11、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2、听取及检查公司的管理工作汇报。经营层定期与不定期的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认真听取并进行检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谏言献策,有力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按股东会的审议结果认真执行了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51 2 7 , 4 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次,提名委员会 次,审计委员会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与资金安排实际,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提名的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管提名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 3、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利用其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对聘请审计机构、续聘公司首席财务官、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制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内控审计工作及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审议实施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深化了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审议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 (四)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均按规定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部分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并表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积极建言献策,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技术方向做了深刻的探讨,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未来董事会将继续加强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 (五)制度建设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系列专题培训,并根据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推动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025 年,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举办定期报告反路演活动、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发布投关活动记录表、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公司先后举办了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举办1场“我是股东”投资者走进四方股份主题活动,就投资者关心2025 1400+ 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公司 年度接待投资者调研合计 人次。 (七)内控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2025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本部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委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已按要求披露。对2025年度的内控计划和审计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筹划、讨论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持续健全法务、合规、内控、风险、审计五位一体协同运作机制,系统提升重大经营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强化全流程管控与专业催收协同,推动历史案件高效闭环;针对重大项目决策风险,完成风险审批权限的线上化改造,实现审批节点动态预警与刚性约束;聚焦采购供应链风险,严把供应商准入与协议规范关口,提升外购品控。审计监督方面,统筹推进任期审计、专项审计与临时审计任务,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有效防范管理漏洞重复发生。法律风险防线前移,精准出具重大合同与项目风险意见,推动风险应对措施落地。同时,着力培育全员合规文化,建立法律知识共享平台与典型案例库,围绕销售、采购等重点岗位开展常态化合规培训与警示宣贯,增强一线风险识别与抵御能力。 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实现由分散应对向协同联动转变,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前移,公司信息安全、安全生产、费用执行等全面管控,为公司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系统性保障。 (八)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合到企业发展中,以“文化先导、战略聚焦、创新驱动、风控护航”为纲领,打造“年轻人”创新友好型的公司文化氛围,围绕绿色低碳环保、践行社会责任、优化公司治理、重视员工福祉等核心价值开展了文化建设。通过助力绿色电力项目、运作公益基金会、举办公司31周年庆暨家属自豪日活动、“创新驱动,健步畅行”健步走比赛、创新大赛成果秀、质量研讨会、技能比武大赛、新员工能力提升计划、京港青年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更进一步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核驱动力,助力公司战略目标达成,推动公司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2026年度的工作展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公司以“让电力更安全、更智能、更高效、更清洁”为使命,建立多专业融合优势,将继续坚定走业务协同发展的道路,踏踏实实做实业、认认真真创品牌。以人才和创新文化为基底,以灵活高效、有机整合的管理体系(机制、制度、流程)为平台,以能力建设为加固地基,以品质优良和技术领先的产品为砥柱,以综合性能优越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为栋梁,用高能力的人做高效的事,不断地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积厚成势,确保公司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业务方面:输变电领域,深耕电网基本盘,巩固提升传统二次份额,抢占新增二次的阵地,挖掘新需求扩大利润贡献;发电及新能源领域,继续黏住发电大客户,抓住新能源大发展机遇,持续探索新兴领域,保持发电及新能源市场占有率;配用电领域,夯实核心竞争力,做强一二次融合开关产品并稳步扩大市场;企业电力及用电服务领域,提升传统产品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市场份额,深研绿电工业解决方案,抓住新兴市场机会;储能及电力电子领域,整合资源,多专业协同创新,加速拓展储能市场;依托公司整体国际化战略,坚定推进国际化,重点区域市场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初步市场建立标杆形成可复制打法,积极探索待开发市场并攻坚突破;工业控制领域,确立工控发展战略,挖掘能源领域机会扩大规模;加速培育促进新业务成长,大力支持智慧用电业务的成长,快速布局低压用电产品及多行业场景应用。 能力建设方面:重视优秀人才,提升组织活力,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视人才为资本,以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为主题,发展开放多元的人才观。持续完善立体营销体系,提升市场营销管理能力;持续推进精益运营,提升供应链能力;深化研发体系改革,开展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质量意识,保障敏捷高效服务。 合作发展:继续加强与大客户、产业链关联伙伴、科研院校广泛深入合作,组织专业的调研团队,扩大全球视野,寻求新机会。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紧紧围绕既定的经营目标,团结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4,778,076.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0.72 2025 12 3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截至 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833,18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892,1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约为72.37%。 2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启航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6 3 24 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披露的《四方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结合2026年度经营目标和各董事的职责分工,并参考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及北京地区上市公司薪酬状况,经过充分调研与分析,提议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 2026 12 、公司独立董事 年度津贴为 万元。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董事的薪酬规划根据2026年的职责分工、个人年度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承接情况等,综合确定年度薪酬规划金额。持续优化高管绩效考核模式及年度绩效薪酬兑现规则,将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当期经营结果、个人年度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联。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及为全资孙公司四方印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的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全资孙公司SifangAutomationIndia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四方印度”)在境外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融资性保函项下各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四方印度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函/备用信用证生效日起至到期日届满之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发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卫国)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年度内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孙卫国: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2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各位候选人的工作经历进行沟通,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年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12 后续培训》,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全年共 期培训,并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通过上述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我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情况、新产品的开拓应用及毛利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二) 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很好地履行了相关承诺,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 2024 我认为中证天通在担任公司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很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股权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对公司实施的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事宜进行了监督。我认为激励计划后续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发挥监督、决策、协调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成榕)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年度内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李成榕: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榕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处长、教授、副校长。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2025 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我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全年共12期培训,并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通过上述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多次在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我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情况、新产品的开拓应用及毛利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电力行业的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2025 (一) 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很好地履行了相关承诺,在任职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任职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股权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对公司实施的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事宜进行了监督。我认为激励计划后续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 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会生)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年度内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谢会生:现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远000626 832896 301162 大控股( )独立董事,道有道( )独立董事,曾任国能日新( )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2025 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6、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我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全年共12期培训,并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通过上述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多次在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我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情况、新产品的开拓应用及毛利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法律行业的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很好地履行了相关承诺,在任职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2025 《 年半年度报告》《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任职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股权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2 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对公司实施的启航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事宜进行了监督。我认为激励计划后续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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