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副 总经理(含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集及主持,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 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于2026年4月22日完成表决,董事应到9名,实 到9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全体委员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了2026年第一季度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 督情况。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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