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002160):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李巍)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4:30:35 中财网
原标题:常铝股份: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李巍)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李巍)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惠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山东恒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长、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建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开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5月26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注:①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11月17日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②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董事人数调整需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人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会会议情 况
 任职 状态报告期 应出席 董事会 会议次 数实际出 席董事 会次数通讯方 式参加 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缺席董 事会 次数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出席应出席和 实际出席 股东会 次数
李巍现任550002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参加或组织各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提名委员会110
战略委员会000
独立董事专门会000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召集人,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与其他委员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提名情况提出了同意的专业审查意见。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未涉及需战略委员会审议的议题。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议题。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参加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1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任职期内未涉及。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未涉及。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经会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提名董事、聘任事项
任职期内未涉及。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任职期内未涉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积极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参与相关培训,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巍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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