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603757):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9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12,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4,387,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8,065,602.4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45,625,976.17元,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76.5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641,616.44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225,503.2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28,331.18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如下: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8,065,602.4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7,000.00万元,到期赎回理财产品11,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强化对各环节费用的管控、合理调度优化资源,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益,形成部分结余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截至2026年1月20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元泵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大元泵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商证券认为:大元泵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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