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6-65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5,555,994.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555,599.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9,530,383.31元,扣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6,600,000.0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5,930,777.95元。 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650,000.0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3,65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