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科技(688156):国投证券关于路德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路德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路德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 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 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 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 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 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 2020年 9月 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 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 3,2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项目及节余资金 “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已于 2025年 12月完成主体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1、“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信息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鉴于“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52.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3、公司将办理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尾款款项在满足支付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结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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