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603111):康尼机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7:06:08 中财网
原标题:康尼机电:康尼机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6-00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1,481,718.4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未1,589,510,153.64 936,554,692.95
分配利润为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元。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和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公司将继续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保持积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保持分红金额的稳步增长。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及现金流情况,公司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843,410,722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每股分红(含税)较2024年度增长20%,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53,023,216.6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99%。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司法执行收回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253,023,216.60212,362,068.25179,276,20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1,481,718.43350,829,116.28348,733,121.7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936,554,692.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44,661,489.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50,347,985.4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644,661,489.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84.0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9.8.1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报”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3、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会议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关2025 2026
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专门会议认为:以上两项议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股本规模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提出预案时,事先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相符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还需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作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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