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002226):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7:06:48 中财网
原标题:江南化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548,587.7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1,222,249,378.24元),减去2025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2,224,937.82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187,179,985.57元(其中母公司分红172,179,985.57元,同一控制下子公司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15,000,000.00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04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81,199,066.28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87,227,212.76元),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9,352,777.6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5,071,667.61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233,105,211.24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33,105,211.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33,105,211.24198,669,214.12158,935,371.3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757,548,587.74891,030,982.46773,085,430.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5,129,352,777.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1,915,071,667.6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590,709,796.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807,221,667.0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590,709,796.66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 ?否  
其他说明: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2、公司2025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60,891,997.49元、人民币375,169,797.49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6%、1.95%,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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