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6-005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6年4月22日的总股本55,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26.00万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16,387.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21,856.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2,185.61元,余下未分配利润为9,919,670.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458,348.57元,再扣减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1,105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89,328,019.05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291,009,827.76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89,328,019.05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并保证公司未来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6年4月22日的总股本55,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26.00万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上述截止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单位:元、%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4,2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报备,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结合了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继续开拓主营业务和重大投资计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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