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国内较早致力于无人系统开发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聚焦该业务方向的战略布局,在持续深化无人系统 核心部件技术攻关的同时,全面加强整机研发创新,目前已构建起覆盖军民两用市场的无人系统产品体系。 报告期,受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资质相关因素影响,公司军工业务订单出现阶段性调整。目前,公司已从禁止采购 名单中移除,恢复参与军队物资采购活动资格,能够全面开展相关采购业务,这将对公司正常经营与稳健发展产生积极 影响。 将业务重心向民用市场倾斜,同时着力拓展装备研发、试验鉴定等新业务,有序推进业务结构多元化。公司重点布局低 空经济、低轨互联、自动驾驶及机器人等战略新兴领域,依托创新驱动,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为快速发展民 品市场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业务转型,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产品矩阵已涵盖信息感知、卫星通信、无人系统三大核心业务,包括无人系统核心部件及无人机、无人车、 无人船、反无系统等整机产品。 1、信息感知 信息感知业务主要涵盖惯性导航、光电探测及安防雷达相关业务。其中,惯性导航是利用陀螺仪和加速度计感知运动 载体的角速率和加速度,从而解算运载体位置、速度、姿态信息的导航定位方法,具有不依靠外部信息而自主独立工作 的能力,可与卫星导航(GNSS)、里程计、气压计等组合,形成实时、高精度和高可靠性的定位导航方案。高精度惯性 导航以军用领域为主,用于舰船、潜航器等装备,民用领域则广泛应用于智能交通、自动驾驶等场景;公司紧跟行业趋 势,研发出光纤、MEMS等系列化惯性导航和组合导航产品,不仅应用于自身无人整机系统,还适配铁路检测、机器人、 无人采煤机等多领域,提供多样化导航定位解决方案。光电探测设备以光电吊舱为核心,又称陀螺稳定光电系统,通常 由稳定平台和一套探测设备组成,具备目标识别、视轴稳定、探测与自动跟踪、数据传输等功能,是光电侦察系统的重 要组成部分和无人侦察的核心装备。公司光电吊舱依托自身惯性测量和动基座稳控优势,将激光、红外、相机等产品相 结合,用于无人机、无人船、无人车等载体,服务于侦察、瞄准、搜救、环境监测、电力巡线等多领域,主要产品包括 机载光电吊舱、车载/船载光电转塔、船载光电取证,同时自研通用小型大功率伺服驱动器,具备小尺寸、大功率、通用 性强、接口丰富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惯性导航领域成果显著,成功研制出新一代高性价比战术级惯性测量单元、高精度标定机器人、船 载光纤罗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行车目标感知系统及全国产化高精度光纤组合惯导等系列产品。其中,新一代战 术级惯性测量单元采用先进的阵列融合技术及全温标定补偿技术,在确保同等精度前提下有效降低成本;标定机器人集 成高精度编码器与电机,实现±0.02mm的极高重复定位精度,可高效完成MEMS加速度计和陀螺仪的批量标定;船载光 纤罗经采用先进光纤陀螺技术,快速稳定、导航精度高,显著优于传统机械陀螺罗经;行车目标感知系统响应公安部科 目三自动化评判要求,用于感知考试车辆周边交通要素;全国产化高精度光纤组合惯导核心部件自主设计生产,精度可 完全替代上一代产品。光电探测领域,公司依托在光电吊舱、光电取证系统、稳定平台等领域的技术积累,融合多传感 器优势,成功研制出某型声光拒止设备。该设备是集成强声与强光技术的非致命性定向驱散系统,强声设备实现远距离 广播、威慑与驱离,强光设备产生视觉干扰达成警告效果,系统具备非接触、非致命、响应迅速等特点,通过多技术融 合构建“预警—警示—强制干预”三级防护体系,目前已在国内重点区域实现落地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感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913.78万元。 2、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以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无线电信号,在两个或者多个地面站之间实现信息传输、交换和分发。卫星通信的特 点是覆盖范围广,且通信线路稳定,在卫星上下行无线电信号覆盖范围内的任何两点之间都可进行通信,不易受陆地灾 害的影响,不易受复杂地理条件的限制。公司的卫星“动中通”可满足车辆、舰船、飞机等载体在运动中实现语音、数 据、图像等信息的传输,广泛用于军事指挥、消防、应急、救灾等方面,并在多个军兵种装备中定型,部分产品已实现 批量交付。 公司在传统天线领域持续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积极布局军民融合新产品。现已成功研制并交付多款适用于宽频 段卫星的产品,具备覆盖低轨、中轨、IGSO和高轨等的多种轨道跟踪能力。报告期内,在高通量应用领域,公司已成功 研发交付多款车/船载卫通天线,同步推出能够Ku/Ka双频段的新型高通量产品,全系产品均取得卫星公司入网许可,并 在多个项目中进行了大规模应用;在低空经济领域,已研制小型化动中通天线系列产品,适配多种飞行器,并已完成公 司靶机产品试装,实现靶机超视距通信能力突破;在卫星通信终端领域,依托相控阵技术优势开发便携式低轨卫星终端, 重点布局应急救援、海事、偏远地区通信补盲市场。此外,面向低轨卫星的相控阵天线已实现工程化与产品化,现已适 配公司应急无人机产品,并可面向市场推广,应用于多种载体。 报告期内,公司卫星通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61.29万元。 3、无人系统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无人系统产品研发及推广应用的企业,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已掌握惯性导航、卫星通信、电子 对抗、指挥控制等无人系统核心技术,具备从核心部件到整机的全链条研发及生产能力,现已成为行业领先的无人系统 整机及核心部件供应商。公司无人系统产品在竞优比测中屡获优异成绩,已形成低、中、高全谱系无人靶机及亚音速固 体火箭靶弹等核心产品,并突破高空大机动、超低空飞行、高速多机编队、多路抗干扰等关键技术。目前,公司产品已 广泛应用于海、陆、空等军兵种,以及科研院所、试验基地等,在行业内实现规模化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亚音速巡航靶弹、应急救灾无人机及垂直起降无人机等多机型的试飞工作。高亚音速巡航靶 弹已完成弹体研制及简易发射架的设计制造,后续将开展外场试飞,并推进装箱并联发射功能,最终实现产品定型与应 用;应急救灾无人机在多地洪涝灾害救援行动中表现卓越。基于任务实践积累,公司对靶机应用技术体系实施全面升级, 包括自主研发舰载信标、优化集群编队控制技术、提升产品综合性能指标,同时充分发挥总体单位牵引作用,协同供应 商在动力系统、作动系统、数据链等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目前,应急救灾无人机项目已完成研发转产工作, 并实现对客户的少量交付;垂直起降无人机目前尚在工程研制阶段;涡喷发动机研制开发已完成样机试制,并作为新型 靶机的动力组成。另外,公司针对“低慢小”无人机,推出要地反无人机防御打击系统,该系统由光电探测、雷达探测、 智能跟踪、激光处置等设备及指挥控制监视平台组成,各设备采用分布式部署,通过指挥控制监视平台智能互联,可实 现远距离探测、中远距离跟踪、近距离处置,用于探测和处置各类型小、微型无人机。 无人船方面,公司持续深化技术优势与市场布局,相较于2024年在无人船领域的多项“突破性”进展,2025年更侧 重于成果的批量化应用与系统化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成功通过竞标获得多条大型散货船遥控改装及海上伴随保障任务, 实现了从2024年“成功完成”单次任务向多任务、规模化承接的跨越。同时,稳步推进无人艇航行控制系统技术升级, 持续提升软硬件集成性与可靠性,有效降低生产及保障成本,进一步聚焦于产品的成熟度与经济性。公司正稳步推进无 人艇控制及仿真系统研发,以实现复杂海洋环境下无人艇任务规划、目标识别与融合、动态避障、自主导航、编队协同 等关键功能的仿真测试,以提高无人艇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实艇测试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仿真 研发更突出对多维度智能化功能的测试验证能力,体现出从“功能实现”向“智能协同与可靠性验证”的深度演进。 无人车方面,公司实现了从单车功能验证向集群协同与智能化深度融合的跨越。相较于2024年基于乘用电动车改造、 聚焦路径规划与自主行驶等基础功能实现的阶段,2025年显著提升了系统集成度与复杂场景适应能力。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了一台指挥控制车对多台无人车的集中管控,支持待机、自主巡逻、人工遥控、一键返回等多种任务模式,能够还 原不同场景下的无人车调度流程,满足车集群指挥控制需求,有效提升无人车在任务规划、状态监控、载荷控制等方面 的核心操作精度。同时,将年度内相关研发成果应用于无人车集群,通过跨模态注意力机制,实现视觉、点云及惯性测 量单元(IMU)等异构感知数据的动态对齐与自适应融合,提高了在室内窄域、多遮挡、动态干扰等复杂场景下的障碍物 检测精度、实时性与鲁棒性。此外,公司的小型四轮无人车,通过配备的导航系统、传感器和控制系统,实现自主行驶、 智能避障,并将成员安全地运送到指定地点。该产品具有自主导航、智能避障、高度灵活、安全稳定等特点,可实现在 复杂的道路环境中实现自主行驶、实时感知周围环境,并自动避开障碍物、可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载运服务及确保紧急 情况下的迅速响应,保障人员安全,体现了从技术验证向产品化、服务化应用的进一步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无人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534.55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 /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 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9,914,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1月2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9,128,269元(不 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过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 2025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7,809,394股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20,994,1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刘振峰先生。鉴于刘振峰先生工作变 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金杨先生接替,担任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为李钊先生和王金杨先生。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公布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北京星网宇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6)。 (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5年8月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银行对相关账户进行了结息,公司已将扣除手续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340.73万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025年8月2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3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9)。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 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3、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事项 2025年6月23日,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法院寄送材料以及公司向相关方面了解的情况,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北京尖翼领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北京尖翼领航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的《关 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尖翼领航和解并达成如下协议:依据公司与尖翼领航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表,经协商,公司及尖翼领航均同意按照12,30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叁拾万元 整)结算第4期股权转让款。尖翼领航将在收到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当日向法院邮寄《撤诉申请书》,并在同日邮寄 《解除保全申请书》,申请法院解除对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 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5)京0115民初21244号《民事裁定书》,并经查询公司银行账户核实,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已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 4、关于收购星网智控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以自有资金725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星网智控股东刘 俊先生持有的3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网智控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关于减持股份的事项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迟家升先生计划自2025年7月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97,7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65,9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公司总股本 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131,8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8月1日,迟家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5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总股本的1.1859%。本次权益变动后,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46,211,568股,持股比例由23.42%下降至22.24%。详见公司 于2025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5日,迟家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8,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后总股本的0.6286%。本次权益变动后,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44,912,968股,持股比例由22.24%下降至 21.61%。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7日,迟家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590,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43,322,168股,与其一致行动人李国盛先生合计持股76,889,533股,合计持股 比例由37.77%降至37.00%。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025年9月23日,迟家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67,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未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的2.96%,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的2.99%。本次权益变动后,迟家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76,061,933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6、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的事项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刘正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正武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7、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万静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职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8、关于公司变更签字合伙人的事项 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合伙人的函》,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李福兴、周兰更为签字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冯万奇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 立信内部调整,现指派郑飞接替李福兴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合伙人,继续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合伙人为郑飞、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兰更、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冯万奇。详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签字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9、关于公司恢复军队采购网采购活动的事项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违规处理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经申诉等程序,军队采购网明确,公司已经解除禁止性采购处理,恢复参加军队物资采购活动资格。经查询军采网,公司已经从禁止采购 名单中移除,恢复参加军队物资采购活动资格。资格恢复后,公司可全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这将为公司正常经营和发 展带来积极影响。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恢复军队采购网采购活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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