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7:25:40 中财网
原标题:雄韬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707,318.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661,073.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5,711,900.64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409,1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377,805,81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37,780,58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2025年,公司未发生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7,780,581.3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47.4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7,780,581.3037,780,581.3056,948,236.9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79,707,318.4597,102,190.22138,787,478.5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541,833,075.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475,711,900.6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132,509,399.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105,198,995.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132,509,399.55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是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5.9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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