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 010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自有资金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2,511,258.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488,741.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00139号)。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9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将“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9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9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调整和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自有资金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自有资金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拟选择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自有资金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汉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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