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8:30:38 中财网
原标题:松霖科技: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
(2026年4月修订)
厦门
二〇二六年四月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妥推进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公司可
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
能力和回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
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
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
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
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ESG报告,确保ESG信息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
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ESG委员
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三)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ESG工作组,负责为战略与ESG
委员会履行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并根据实际工
作需要确定组长及成员组成;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
构、管理制度等;
2.审定公司的ESG报告。

(二)战略与ESG委员会
1.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
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监督公司ESG目标制定,及相应的实施规划及绩效,定期检
讨ESG目标达成的进度,并就需要提升表现所需采取的行动给予建
议;
4.审阅公司ESG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ESG报告。

(三)ESG工作组
1.贯彻落实公司ESG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
实施ESG工作;
2.负责拟定ESG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
方案等;
3.负责对公司ESG信息收集、汇编,编制ESG报告及相关文件;
4.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ESG业务培训,跟踪
ESG政策要求及趋势;
5.总结ESG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反
馈ESG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
ESG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ESG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
行情况,及时报送ESG信息。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
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九条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
议,董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讨
第十条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
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应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
行投资决策。

第十一条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
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
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三章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根
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编制ESG
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有关规定披露。

第十三条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机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ESG报告应当覆盖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环境、社会
和治理方面的活动,所确定的报告范围适合公司整体的规模和性质。

第十五条ESG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路
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公司官网、公众号、上
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度对ESG报告进行传播。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知情人在公司ESG信
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
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订的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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