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300650):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9:26:33 中财网
原标题:太龙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森照明”)72.73%,系悦森照明控股股东。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将持有的悦森照明52.73%股权转让给上海鑫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予”),交易总价为1,665万元人民币。上述转让完成后,公司仅持有悦森照明20%的股权,悦森照明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悦森照明的股权转让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海鑫予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征得债权人和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鑫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08620779X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第22幢AE129室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李立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创业空间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 利代理服务除外);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 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立文持股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320号8号楼2层288室
法定代表人李立文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 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 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 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电气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音响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股权交易前 股权交易后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太龙股份800.0072.73219.9720.00
李立文170.0015.45170.0015.45
王嘉80.007.2780.007.27
郭永华50.004.5550.004.55
上海鑫予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580.0352.73
合计1100.00100.001100.00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7,264.756,174.80
负债总额3,056.233,044.59
净资产4,208.523,130.21
项目2024年年度 (经审计)2025年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8,402.487,110.64
营业利润817.90-184.91
净利润778.22-91.99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2、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悦森照明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悦森照明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福建和道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和道评估”)出具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道评估评报字[2026]资0154号),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悦森照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1,509,162.92元,双方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65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鑫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52.73%的股权(认缴出资金额580.03万元,实缴出资金额580.03万元),以人民币1,6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伍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依据福州和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和道评估评报字[2026]资015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该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31,509,162.92元,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乙方已充分审阅该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及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受让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50%的转让价款,剩余50%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的,应就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二)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已实缴全部出资,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除本协议披露外,甲方对该股权的处分权不受任何限制。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就所转让股权在丙方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甲方在收到乙方50%的转让款后,甲乙双方向丙方提供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所需全部文件,配合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甲方继续持有丙方20%股权,丙方每年应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次年3月底前向甲方提供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供甲方查验。

(三)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遵守协议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相关行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综合考虑自身战略规划需要以及悦森照明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经深入研究后决定转让悦森照明的部分股权。此举有利于充实营运资金,集中资源进一步发展公司主营优势业务,降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悦森照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综合考虑交易对手方的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以及协议中关于对价支付的约定,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风险可控。

八、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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