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汇鸿(600981):公司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21:41:40 中财网
原标题:苏豪汇鸿:关于公司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兴华已连续五年为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宜与中兴华进行了沟通,中兴华对此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 裁) 人被诉 (被仲 裁)人诉讼 (仲 裁)事 件诉讼 (仲 裁)金 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 者金亚科 技、周旭 辉、立信2014年 报尚 余 500万 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 者保千里、 东北证 券、银信 评估、立 信等2015年 重组、 2015年 报、2016 年报1,096 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 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 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 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 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 时间开始在 本所执 业时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时间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1995年1999年2012年2026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亮2018年2018年2023年2026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慧娟2013年2008年2012年2026年
(1)项目合伙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了银河电子(002519.SZ)、海鸥股份(603269.SH)及美思德(603041.SH)等九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会计师聂亮,近三年签署了苏博特(603916.SH)、嘉环科技(603206.SH)两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慧娟,近三年签署过美思德(603041.SH)、海鸥股份(603269.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聘任的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2026年度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266260-2.26%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6060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年度,中兴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兴华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宜与中兴华进行沟通,中兴华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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