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科技(920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920021 证券简称:流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4,232,928.2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0,230,046.6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08,999,983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634,999.75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扣除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因素外,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以现金为对价)共计 10,814,999.41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71%,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制定权益分派方案时,应当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并应当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分配总额和比例,避免出现超额分配情形。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在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的净利润。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总股份数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总股份数扩张与业绩增长相匹配,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份数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匹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权益分派方案特殊情况 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公司应当在权益分派方案中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等因素,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3)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应当在权益分派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 50%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50%的,公司应当在权益分派方案中,结合前述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现金分红方案确定的依据,以及未来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规划。 3、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100%,且达到或者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50%的,公司应当同时披露是否影响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公司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及其成本、偿债能力及现金流等情况披露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是否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的; (2)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 50%的。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 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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