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丛麟科技(688370):丛麟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 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65,752.89元,其中,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890,528.68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7,107,879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677,154.59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为28,677,154.5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3.79%。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8,677,154.5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3.79%,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5.18%。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后提出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针对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体现公司坚持强化投资者回报的发展理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践行每年分红,且每年分红比例均不低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分红政策具备一定的延续性与稳定性,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重视。 2、公司经营稳健、运行高效,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计未分配利润为1.14亿元;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12.37亿元;持续经营资金储备充足。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亿元,经营活动资金流动性强。公司整体资金周转状况良好,货币资金和现金流充沛,具备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条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88%,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年度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债权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度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同时符合上述前置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5年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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