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605255):天普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决定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198,347.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2,000元(含税)。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10,056,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408,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相应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公司可适当实施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具体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以及实施中期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授权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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