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1,552,515.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8,889,46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为346,249,369股,以此计算公司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7,312,468.4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3.67%。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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