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

时间:2026年04月25日 00:11:35 中财网
原标题:新金路: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23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其中质押42,344,15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8.77%,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其中质押30,898,3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6%。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2,83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合计质押73,242,520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1.23%,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到期质押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本次延 期购回 股份数 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 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 例 (%)是 否 为 限 售股质押 开始 日原质押 到期日质押延 期购回 日质权人用途
刘江东42,344, 15578.776.532017 年11 月2026年 1月7日2026年 7月7日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个人 资金 需求
四川金 海马实 业有限 公司30,898, 36562.964.762021 年11 月2026年 1月7日2026年 7月7日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 需求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 量(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 前质押股 份数量 (股)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 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 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 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 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刘江东53,752, 9518.2942,344,1 5542,344, 15578.786.5328,905,91768.2611,408,79 6100
四川金 海马实 业有限 公司49,078, 3657.5730,898,3 6530,898, 36562.964.760000
合计102,831 ,31615.8673,242,5 2073,242, 52071.2311.2934,206,29543.556,108,41825.15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指董事、高管锁定限售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影响。

(二)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3,242,520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1.23%,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对应融资余额为10,500万元(本金)。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非经(三)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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