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25日 00:17:00 中财网
原标题:海新能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简称海新能科股票代码3000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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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蕊张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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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生物能源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是公司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涵盖公司生物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原料采购及产品生产、销售。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以地沟油、棕榈酸化油、酸败油等废弃油脂为原料,通过加氢脱氧,生产几乎不含氧的烃基生物柴油(HVO),其主要成分为烷烃,化学成分、分子结构、热值等接近化石柴油组分,可在不更换或改动发动机的情况下与化石基柴油大比例调和甚至完全替代。烃基生物柴油品质优异,符合我国NB/T10897-2021和欧盟EN15940标准,与化石基柴油相比,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净排放,具有低碳、清洁、环境友好的优势,其主要用于掺混化石柴油中,在欧盟等发达地区的交通运输中使用或替代传统石化能源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自建生产装置以烃基生物柴油为原料,采用HEFA-SPK工艺产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组分,丰富产品结构,增强了综合竞争力与市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2.环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为催化剂、净化剂等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过程及产品清洁化处理。全资子公司三聚凯特负责上述能源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能源化工企业提供成套净化工艺、装备及成套服务,提供产业转型、原料改造、尾气综合利用、环保治理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及综合运营等服务。全资子公司三聚美国主要从事美国油气田市场干法、湿法脱硫技术服务及脱硫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

公司与石科院等国内知名院所及赢创等国外优秀净化技术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脱硫剂、加氢催化剂等主打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

3.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液化天然气LNG、新戊二醇、合成氨等。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主要以煤化工副产焦炉煤气生产LNG、合成氨(液氨)等。LNG主要用作工业和民用燃料,还可用作制造甲醇、合成醋酸、甘氨酸等化工原料。新戊二醇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负责生产和销售。新戊二醇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和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于制造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粉末涂料和3D打印材料PETG等产品。液氨可用于生产尿素等多种化工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生物能源、催化剂净化剂等环保新材料、LNG等特色化工产品各个业务领域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体系,经营模式较2024年没有重大变化。

1、生物能源
2024年公司撤销生物能源事业部,调整了生物能源业务采购、生产、销售业务的管理架构,充分调动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性。

(1)采购模式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HVO)的主要原材料是工业级混合油(UCO)、地沟油、棕榈酸化油(POME)、酸败油等废弃油脂。原料采购主要由海新国际等下属企业负责组织与统筹,由山东三聚、海南环宇根据原料来源和使用需求负责实施。公司原料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各类计划管理为指引,按照充分调研、对标市场、招标比选、性价比优先的原则,以集中采购为主,以零购为辅,不断加强供应商管理、库存物流管理、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和资金管理,增强供货稳定性和价格优势,控制采购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发挥自有产能特点,合理调节高凝生物柴油、低凝生物柴油、生物航煤产品结构。

公司生物能源相关产品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山东三聚、海南环宇生产,充分发挥自有装置和规模优势,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健康和安全环保管理,引入外部专家指导改进,内部开展评选推优、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等,以对标的方式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增效工作。

(3)销售模式
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目前的主要消费区域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部分亚洲地区如日韩等,国内市场尚在试点推广阶段。公司以海新国际等为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话及实地拜访等方式开展产品海外销售。

部分国内原料产出的产品通过山东三聚和海南环宇直接进行销售。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海新国际等销售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的合作形式组织相应业务主体与客户签订买卖或委托加工合同。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大型能源供应商和大宗产品贸易商,产品按照一般贸易和来料加工等方式大部分出口至欧盟、日韩等地区。公司持续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发展授权当地代理商,不断提升长协销售比例,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参考原油和柴油价格走势,以及生物柴油欧洲同期现货和远期交割价格,在原料和生产成本基础上,增加适当利润作为销售基准价格,或者参照国际知名咨询服务商价格指数倒推销售基准价格,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成交价格。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欧洲市场碳排放交易价格、地方政府补贴政策、产品碳减排值(GHG值)、海运费波动、季节性调整等。在原材料价格显著变动或外部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会对定价进行调整。

2、环保材料(催化净化新材料)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领域耕耘超过20年,重点业务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各类加氢催化剂、贵金属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原材料采购、工业化放大生产、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和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

(1)采购模式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产品原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各类贵金属、金属盐类、载体辅料等,个别产品如贵金属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常年跟踪重点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不断完善供应商入库和评选机制。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产品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发出询价需求,在合格供应商报盘间进行比选后签订供应合同,保证产品供货与采购成本,储备部分安全库存。

脱硫服务业务在脱硫剂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的内容,其中设备采购由公司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比选招标,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制造并供货。

(2)生产模式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多品种、定制化的特征,需要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原物料之间进行合理安排。产品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审核、统计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设备产能和物料组织情况来统筹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完成生产计划。

脱硫服务业务涉及项目建设或设备租赁,以及剂种更换、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等内容,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相应资源适时开展。

(3)销售模式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以三聚凯特为核心,以直销为主,主要市场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销售运营体系,涵盖需求挖掘,订单谈判、交货组织、回款跟踪、售后服务、客户维护等,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保障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建项目以及老装置改造升级需求,并持续推动新产品投放市场。脱硫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新疆、西南和美国建立专服务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脱硫剂为主的脱硫服务收费,业务涵盖剂种生产、剂种运输、现场装卸剂、脱硫项目运行管理和废剂处理。二是脱硫设备租赁收费,业务涵盖脱硫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和脱硫服务业务遵循与客户共赢发展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作用,以成本为基础,结合符合当前市场条件且具有可行性的市场调研价格作为标准价格,具体成交价格按照“标准价格+溢价”的形式定价,溢价部分主要来自公司附加增值服务和客户特殊需求等。

3、特色化工及其他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新戊二醇、LNG及合成氨(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组织采购、生产和销售。

(1)采购模式
大庆三聚新戊二醇的主要原料为异丁醛;三聚家景主要原料为焦化企业副产的焦炉煤气。生产企业按需就近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采购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2)生产模式
大庆三聚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客户要求的特定指标,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产品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会根据上游原料供应情况储备一定的安全库存。

三聚家景是典型的焦炉尾气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焦炉尾气进行净化、甲烷化生产LNG,并以富氢联产合成氨,根据上游焦化企业焦炉尾气供应量动态调整生产负荷。

(3)销售模式
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下游客户遍布华东、华南地区,下游产业链比较成熟,需求较稳定。三聚家景LNG主要用于能源和燃料,液氨主要用于化工原材料,LNG和液氨主要在周边区域进行销售。上述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大庆三聚为直销模式,企业与达成成交意向的客户签署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回收货款。三聚家景下游客户主要为当地各大加气站,并拥有自建加气站开展零售业务。

新戊二醇参考山东、华东地区市场价格定价。部分长期客户给予一定价格优惠。LNG和液氨在周边市场竞争较为有序,基本参照产品不同质量进行定价。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碳减排、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鼓励和强制添加政策是生物能源业务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从行业特征来看,生产技术、原料采购、生产能力、销售渠道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尽管欧盟已将生物能源作为交通领域减排的主要措施,但报告期内欧盟与英国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产品销售和价格造成了阶段性的不利影响。长期来看,生物能源相较化石能源具备明显的碳减排优势,下游应用遍布水、陆、空交通领域,并可以向生物化学品延伸,前景依然广阔。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未被欧盟列入反倾销范围,2025年欧盟、英国已经执行添加比例不少于2%的法定要求,带动行业需求增加、盈利前景改善。

公司通过工艺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推动主要生产指标持续改善,生产加工成本持续降低,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山东三聚加氢装置加工负荷优于2024年同期,创历史新高;产品收率、产品质量持续改善,通过节电节水改造、优化原料预处理与催化剂级配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公司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7,888,742,388.939,713,921,182.83-18.79%10,884,165,65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5,389,466,520.525,984,453,024.18-9.94%6,964,036,477.24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2,860,828,609.662,426,398,629.4817.90%7,653,908,10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71,519,265.25-954,371,576.9940.12%-84,154,53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656,524,985.60-942,352,786.3830.33%-929,292,09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89,196,890.94332,049,862.92-217.21%540,481,717.76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432-0.406240.13%-0.035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432-0.406240.13%-0.03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0.05%-14.76%4.71%-1.2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41,334,714.35741,787,184.18958,387,625.42919,319,08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9,903,481.8014,522,118.6393,332,441.42-629,470,34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9,419,738.69-12,532,944.6746,647,052.48-631,219,354.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56,399,747.23-134,751,110.70192,701,946.80-290,747,979.8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56,442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61,888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海 新致低 碳科技 发展有 限公司国有法 人31.48%739,626,062.000.00质押200,000,000.00   
北京市 海淀区 国有资 产投资 经营有 限公司国有法 人5.74%134,908,721.000.00不适用0.00   
北京中 恒天达 科技发 展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0%37,542,162.000.00质押37,542,162.00   
张雪凌境内自 然人1.38%32,457,074.000.00质押32,456,990.00   
刘晓境内自 然人1.06%24,945,538.000.00不适用0.00   
刘雷境内自 然人1.04%24,325,991.0018,244,493.00质押24,325,991.00   
香港中 央结算 有限公 司境外法 人0.75%17,670,003.000.00质押15,870,902.00   
林科境内自 然人0.68%15,870,902.000.00不适用0.00   
王帅帅境内自 然人0.52%12,212,040.000.00不适用0.00   
陈苑境内自 然人0.43%10,144,699.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12月,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海新致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广域方圆,使得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由海国投集团变更为广域方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8日、
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5)、《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
要》、《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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