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5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94,240.60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8,250,731.77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40,273,284.25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2,971,328.84元。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当前总股本为385,863,039股,以此计算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016,219.51元(含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2.10%、11.79%,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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