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00209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61,898.13元,母公司净利润201,131,355.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0,113,135.5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896,314,019.4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2,680,673.07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经营资金需求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4,617,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716,197.0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5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董事会拟以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变化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37%。 2、公司将在本预案通过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上述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37%,略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2025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呈现内外销协同发力,整体稳健增长的发展态势,内需回升明显,出口市场持续发挥支撑作用,行业整体韧性凸显。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一点三线”“一体两翼”为战略定位,以先导式创新为发展内核,聚焦装备制造业,在工程装备、特种装备、航空装备与服务三大领域全面发展,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与经营效益。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纵深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内外部挑战,推动整体经营保持稳健向好态势。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209.83亿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6.19万元,提升了偿付能力,偿债能力较好。2026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全面推动组织、技术、产业与市场的系统跃升,计划投资海外生产基地及优化机队规模等项目,存在较大资本性支出,因此需预留一定的资金。 2、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支出,以及已履行了决策程序的资本性开支。预计主要资本性支出项目能够为公司未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中小股东可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投关热线电话及投关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东分享公司的业绩成果,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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