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6-02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792,491.87元,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 -117,068,239.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45,179.23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44,102,258.46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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