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太药业(0023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35,730,764.9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90,956,707.64元,未 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未来能否实施利润分配将取决于公司经营改善、 盈利积累及未弥补亏损弥补进度,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 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114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其中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罗红霉素胶囊、头孢 克肟胶囊、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等59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如注 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兰索拉唑肠溶胶囊等)、抗病毒药(如注射用利巴韦林、注 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更昔洛韦等)、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55个药品批准文号。 (2)行业发展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关乎人类的生命健康,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 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医疗保障体系的 不断完善等多重因素驱动下,我国医药制造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但结构性分化持续加剧,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 医药行业正加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过去,行业发展更多依赖于仿制药的规模扩张和成本优势,而当前,仿制药板块受 集采常态化、同质化竞争挤压,增长承压,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引下,行业正逐步向以创新药研发为核心、注重质 量提升和产业升级的方向转变。随着医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创新药、优质仿制药以及具有临床价值的医疗 器械等领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行业整体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正在逐步增强。 近年来,中国医疗保障体系面临结构性变革,主要因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加大。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增多导致医疗费 用超出医保收入,医保控费成为重点。国家医保局在“广覆盖、保基本”基础上,开始重视药品临床价值的评估,通过 “国家医保谈判”和“集中带量采购”优化药物费用结构,支持创新药发展。药企在新的支付环境下面临研发和市场准 入挑战,需集中资源于具有突破性治疗潜力的项目,以应对医保局对成本效益的关注。中国创新药企业的核心出路在于 开发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药物,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的产业,其与国人身心健康 密切相关,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医药制造业因需求刚性呈现显著弱周期属性。 (3)行业地位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随着医 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在我国医药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 新常态下,公司将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积极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工作, 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产品研发 管线布局,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136,959.5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07,827.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27%,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应 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约1.49亿元所致,剔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的影响,公司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29.94%,主要系报告期内受集采、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资产减值增加;公司可转债到期按规定支付补偿利息相应增加财务费用所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10月1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与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股份,共计108,945,566股,转让价格为8.26元/股,合计总金额为90,000.00万元, 其中星浩控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28,894,686股股份、19,525,566股股份。同日,星浩控股与星宸投资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星宸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48,420,252股全部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 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星浩控股行使,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 为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委托方证券账户后满三年,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协 议续期事宜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延期二年(含本数);星浩控股、星宸投资同意在约定期限内,双方就以下事 项保持一致行动:(1)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事项时行使表决权;(2)行 使对公司的任何与表决权相关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的提名权等),协议自双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持续 有效,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应当就协议续期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延期两年。2026年1月8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7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 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4日、2025 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9日、2026年1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票。星浩控股拟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并于2025年10月13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 取得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中勋 2026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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