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飞马国际(0022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863,339,237.40 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4,078,694,778.59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具体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1)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通过智慧化科技、数字化管理和综合性运营等手 段,致力推进城乡固废物科学治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创新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 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 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 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长期特许经营协议,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 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供热,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2)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能力, 致力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公 司基于大数据产业链服务平台,综合赋能供应链体系,围绕农业产业链、资源型产业链、城市综合服务产业链、消费品 产业链等四大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基础,打造可复制的数智化产业赋能生态圈闭环链路,让不同产业链供应链在公司产业 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内上下贯通、紧密联合,真正实现社会不同产业链供应链的集中增值,在共赢发展中实 现企业价值。 公司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供应链运营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 包括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供应链运营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 中,公司根据上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依托公司深耕供应链管理领域多年累积的丰富运作经验、渠道资源以及平台优 势等,为客户提供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于一体的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具体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分销、 物流管理、信用支持以及信息服务等高效安全的一体化供应链运营服务,致力帮助客户聚焦主业、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快消品、资源能源、生物质等细分行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 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 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 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归还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根据公司经营 安排并经与新增鼎公司友好协商,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新增鼎公司全额归还了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合计2.17亿 元(含以前年度借款尚未支付的利息0.14亿元)。 2、业绩承诺事项及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根据公司已执行完 毕的重整计划的约定,公司前期重整投资人/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应 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向公司补足业绩承诺差额(业绩承诺补偿款)436,757,685.84元。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截至2025年7月25日, 公司收到了新增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436,757,685.84元,新增鼎公司已按照约定履行完 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3、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相关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 筹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事项,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截至目前, 前述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 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予新增鼎公司的股东或其关联方。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新增鼎公司解除质押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公司 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赵力宾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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