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强一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238.988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9元,募集资金总额275,60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959.3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2,646.1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2025年12月,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尚未使用,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762.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置换金额15,683.82万元、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8,078.1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5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已完成对上市前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时亦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以及同意公司及南通强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南通强一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150,000.00万元增加至291,018.5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以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对南通强一提供借款以实施“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2月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强一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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