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建强-已离任)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7:00:59 中财网
原标题:金三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建强-已离任)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本人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相建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9年4月至2024年11月任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理事长;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通过自有资金持有公司股票3,278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会5次。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事项,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内出席了董事会10次、股东会5次,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 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应出席 次数实际 出席 次数
918005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ESG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股票激励计划后续进展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出席了提名委员会1次,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出席了审计委员会4次,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作为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委员,任职期内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年度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表决结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2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做出结论,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2、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3、深入了解和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生产运营、业务整合、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致力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职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任职期内,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人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通过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聘任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类监管规则认识,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其他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公司未来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报告,谢谢。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建强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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