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3007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36,942,730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171,98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6,942,730股为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注】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520号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冯倩雯 咨询电话:0571-85088289 传真电话:0571-850882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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