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89,942.05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35,955,608.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5,258,713.90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5,529,127.4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58,713.9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2026年经营预算安排,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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