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600513):联环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1:16:53 中财网
原标题: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联环营销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
?投资总金额:30,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保障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环药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环营销”)长远发展,随着
投资类型□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联环营销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
投资金额?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0,000.00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类型?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申请用地约4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符合新版GSP标准及《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 导意见》要求的标准化药品仓储中心、现代化物流作业区及 配套办公设施。
建设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南园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30,000.00万元人民币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二)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联环营销出资30,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联环营销的自筹资金。

(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联环营销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的《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江苏省、扬州市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拟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投资规模:乙方在甲方辖区内用地40亩,投资建设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5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本项目地块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具体位置为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以东、联环颐和堂项目以南、扬溧高速以西、横二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0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为准)。

项目用地性质及出让年限:上述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项目用地未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挂牌价格:甲方同意按本区域最低省控价向乙方供应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挂牌起始价为21万元/亩(不含交易服务费、契税及其他税费)。

土地使用权取得: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乙方按照当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挂牌公告要求和程序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依法依规摘牌。摘牌成交后,由乙方负责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附属协议(工业用地项目监管协议和履约保证金协议),并按约履行。

土地违约责任:(1)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批准的规划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进行项目建设,如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内容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的,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对地块进行处置。如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未进场开工建设,或虽开工但连续停工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注销乙方土地使用权证,依法依规有偿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付地块,每逾期一天支付买卖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可解除合同、退还全额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取得该宗地块的出让土地证,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并向乙方全额返还其已收取的土地出让款项(土地出让款不计息)。

(3)乙方如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等非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或自开工日起满三年未能正常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转让项目用地,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但是,在收回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给予乙方90日申诉说明期。并在收回后参照政府拆迁评估价或市场评估价格,以两者价格孰高为准支付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可以采用以上办法支付补偿,土地出让金建议按照使用年限折算)。

集约用地要点:项目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退让道路距离,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进而影响乙方项目建设、标的公司经营,乙方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主要是子公司用于建设现代化药品仓储物流中心与综合运营基地,提升子公司仓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及物流配送效率,有利于支撑子公司未来业务扩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二)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三)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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