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摩登(0026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6-02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其中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532,374,584.8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839,504,705.91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1服装相关业务 2.1.1服装业务及产品介绍 公司服装业务主要包括自有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高级男装的研发设计、组织外包生产、品牌推广和终端销售,以及国际一、二线服装品牌的代理业务。公司长期从事品牌运营,具备一定的品牌资源整合、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经验。 2.1.1.1自有高级男装品牌经营业务 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以时尚文化和设计理念为指导,推出自然、简约、精致、时尚的服饰系列产品。品牌客群定位在35-50岁的高净值人群,以国宝熊猫为主要概念图像进行创新设计,并在设计中融入中国元素。 2.1.1.2国际品牌服饰代理业务 公司在澳门威尼斯人、巴黎人、伦敦人设立多家商铺,开展国际品牌的代理业务。其中,位于巴黎人的时尚买手店ANTONIA,营业面积约1500平方米,与SAINTLAURENTPARIS、BALENCIAGA、BURBERRY、BALMAIN、VERSACE、JILSANDER、LEMAIRE、JWANDERSON、SACAI、KENZO、OFF-WHITE等品牌保持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澳门地区设有卡奴迪路(CANUDILO)品牌门店和MODERNAVENUE多品牌集合店。 2.2电工产品相关业务 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核心聚焦于新能源电力系统及配套材料技术的研发与制造,提供从电缆连接保护到关键原材料的垂直化产品解决方案。业务涵盖电缆附件与电工材料两大板块,全面服务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核电、智能电网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 2.2.1电缆附件相关业务 该业务提供覆盖66kV至220kV高压电缆附件,产品包括户外终端(瓷套终端、复合套管终端)、户内终端(GIS终端)、中间接头(直通接头、绝缘接头),以及户外干式终端、Y型接头、熔接头等。 同时,涵盖1kV至35kV全系列中低压电缆附件,如户内外终端、中间接头、肘型头等。此外,业务还延伸至电缆保护系统,提供电缆保护管及复合绝缘横担等配套产品,为电力电缆网络提供完整的连接、绝缘与机械防护解决方案。 2.2.2电工材料相关业务 该业务深耕电线电缆产业链上游基础材料领域,专业研发与生产电线电缆制造所需的核心原材料。 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精密导体材料,如铜、铝合金杆材及线材;二是高分子材料,涵盖用于高性能绝缘的化学交联料与硅烷交联料(XLPE),以及用于护套与绝缘的聚氯乙烯(PVC)料、聚乙烯(PE)料等。上述电工材料为新能源、建筑、交通、通信等领域的线缆制造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1、2025年4月公司现金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鹏电力”)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需要对已经公告的第一季度财务数据进行重述调整,重述后的财务数据与已经披露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相关指标存在差异,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需增加沈鹏电力3月份营业收入16,513,192.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09.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0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21,471.72元;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需减少沈鹏电力3月份营业收入16,513,192.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09.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0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21,471.72元。 2、公司按照审计机构意见,结合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加工产品收入从“总额法”核算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将导致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表披露数据产生差异,调减三季报已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7,944.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资金占用暨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1、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3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清收情况如下:1.1公司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公司收到由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的第一笔款2,000万元。 1.2公司收到第二笔款12,193.38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收到由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控股、锐洋集团”)代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的第二笔款12,193.38万元。 1.3公司收到第三笔款6,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收到锐洋集团代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的第三笔款6,000万元。 1.4公司收到第四笔款4,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已收到锐洋集团代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剩余的4,000万元。除上述以前年度发生的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外,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025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因截至公告披露日,停牌期限已届满且未达到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要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五款、9.4.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25年1月13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年1月13日停牌1个交易日,2025年1月14日起深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因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已消除。且深交所已审核并批准公司提交的撤销因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ST)的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原控股股东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说明 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选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由5位董事构成,普慧源提名的董事人数已超过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4条第(三)、(四)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慧源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普慧源、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润琪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共持有上市公司97,351,948股股份(含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66%。 根据以上法规规定,普慧源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同时王立平先生通过锐洋集团持有普慧源100%股权,因此王立平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处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事项 公司将重整后的广州摩登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投资”)100%股权进行处置,标的股权经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估值-41.53万元。2025年4月22日,公司与众特邦(海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协商以1元对价进行股权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进行审议。报告期内,相关工商已完成变更。 (四)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拟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东北”)签署《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与锐洋东北、锐洋集团拟签署《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4,16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锐洋东北持有的沈鹏电力100%股权。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公司已按照《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向锐洋东北支付部分款项。沈鹏电力变更股东事项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事项 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公司67,132,248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12,519,844股的9.42%)申请解除限售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其持有的全部67,132,248股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4日。 (六)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根据司农所2024年度对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七)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原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通过提交相关资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被审核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见本节(六)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八)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普慧源函告其所持公司22,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34.48%,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被司法冻结。控股股东函告公司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如下:经从法院获取的资料显示,2024年9月23日,普慧源时任股东郑闳升(与现任股东无关联关系)违反公司章程,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形成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擅自以普慧源名义为广东正大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康生物科技”或“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截至控股股东函告日,债务人正大康生物科技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形,债权人已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普慧源列为共同被告。因此法院已冻结控股股东普慧源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200万股(实际冻结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09%)作为债权保障措施。上述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为普慧源时任股东造成的历史债务违约,其现任管理层截至法院告知前对该债务不知情。 (九)取消监事会事项 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2025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上述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取消监事会并将其职权交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十)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涉诉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控股股东普慧源其一致行动人张润琪先生因涉及诉讼《民事判决书》(2025)辽0103民初24378号,其证券账户内2100万股的公司股票已扣划变更至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该股份划转的受让方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普慧源100%的股份。股份划转后,自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总股数不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事项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普慧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远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控股股东普慧源持有公司股份63,809,343股(占公司总股本8.96%),其一致行动方嘉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942,605股(占公司总股本1.11%)。普慧源本次质押公司股份41,809,343股,占其持有股份的65.52%,占公司总股本5.87%;嘉远投资本次质押公司股份7,942,605股,占其持有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1.11%。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22年1月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其未依法及时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等行为并作出处罚,公司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于2024年5月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行为并作出处罚。公司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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