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本年度现金分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1,326,085.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23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995,819.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6,995,819.2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4.08%。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披露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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