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00083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3:10:36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稀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中国稀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
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
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
行为。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
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
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
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
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
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
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
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
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
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
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
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
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
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
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
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
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
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出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部门、子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本办法附件《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立即向董事会秘
书报告,董事会秘书核实后认为应对相关信息作暂缓、豁免披
露处理的,应当及时登记并报董事长签字确认。上述登记文件
交由证券部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董事会秘书登记
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
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
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
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
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
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

第四章 责任与违规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
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
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
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
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登记类型□国家秘密登记类别□豁免披露
 □商业秘密  
   □暂缓披露
暂缓或豁免事项 的主要内容方式: □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有关内容 □临时报告有关内容  
 文件类型: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一季度报告 □三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  
 信息类型: □临时报告1.重大交易 2.日常交易 3.关联交易 4.其他 □定期报告1.客户 2.供应商 3.其他  
    
    
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 的原因及影响   
商业秘密是否通过 其他方式公开□是(公开途径: ) □否商业秘密知情人是 否签署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表□是 □否
申请部门(单位)定密责 任人年 月 日  
申请部门(单位)责任人年 月 日  
证券部门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年 月 日  
总经理年 月 日  
董事长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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