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迪生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力鸿公司)
股票简称:迪生力 股票代码:60333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迪生力 股票代码:603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台山市台城西湖路26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协议转让),持股比例下降 一致行动人:LEXININTERNATIONALINC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LEXININTERNATIONALINC为一致行动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拟向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弘钱江五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5,6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本次协议转让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帮助上市公司推动旧厂地块的收储工作以及财务资助给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上述已披露的协议转让事项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弘钱江五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上市公司25,688,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00%)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受让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人:ZHAORUIZHEN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弘钱江五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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