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21:27 中财网
原标题:同益股份: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9,762 20.50 / 621,555,121.00
股,发行价格为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2021] 42588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第 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207.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0,517.68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0.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9.8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待质保期满后尚需支付的款项451.95万元,该余额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 人民币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74457520130611.87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营业部7497753678911.77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754975379890458.34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 人民币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44306606501300750552151.44募集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1547404847003846.45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200000183228002026129950募集资金 临时补流专户
合计569.87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8,000
公司使用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714.0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20.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207.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53.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5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 成型项目21,471.0621,471.06994.2910,584.7349.30%2024-12-3130,584.94
特种工程塑料改性 及精密注塑项目12,464.34--2,410.49-终止-不适用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11,482.0121,535.861,226.304,916.0422.83%2026-12-31-不适用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296.6015,296.60-15,296.60100%----
合计60,714.0158,303.522,220.5933,207.86--30,584.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1、“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于2024年12月16日结项,2025年度该募投项目实现营业收入30,584.94万元,与 承诺的经营业绩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下游传统行业需求持续偏弱,对化工产品需求减少。同时,行业 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普遍采取降价销售策略,行业整体营收增长空间受到挤压,盈利 水平有所承压。 2、“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内部装修阶段。完成内外部验收程序及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尚需一定时间。经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认为本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募         

 投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 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由于受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终端需求疲弱,其中手机市场销量下降明显、家电市 场特别是家电出口市场急剧萎缩、传统汽车市场更是受到新能源汽车的严重冲击等,导致改性及精密注塑下游终端市 场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化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使得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鉴于以上原因, 经公司评估论证,继续实施“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已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 约化管理,终止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项目名称为“中高 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本事项已经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 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 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1.8 12 公司使用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况不适用
注: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于2024年12月16日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590.44万元,尚需支付工程款1,446.24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1,036.68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51.4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尚需支付的1,446.24万元中已支付994.29万元,剩余451.95万元待质保期满
后支付。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建设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21,535.861,226.304,916.0422.83%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1,535.861,226.304,916.0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1、公司在深圳无自有办公场地,现有研发中心为租赁场地,随着技术中心功能的不断拓展,研发用地面积日趋不足,且改造较为 困难,特别是部分大型研发设备无法安置,部分研发项目仍需要借助外部场地进行,大大降低了项目研发效率;公司于2021年7 月与其他三家宝安区企业联合竞买取得土地,用于建设新技术新产业创新研发联合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总部办公、研发中心 公司形象展示等的全面升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 由租赁变更为自建,同时将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募投项目目前处于内部装修阶段,完成内外部验收程序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有效,保障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 12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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