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0005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25:43 中财网
原标题:万向钱潮: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6-027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
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总部多功能厅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文标副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974人,代表股份2,202,020,669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6.41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168,898,59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4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9人,代表股份33,122,077股,
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9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973人,代表股份
88,586,043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720%。

3、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1,237,0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644%;反对487,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222%;弃权295,7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802,42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154%;反对487,9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508%;弃权295,7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33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201,151,0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605%;反对575,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261%;弃权294,3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716,42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0183%;反对575,3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294,3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32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1,210,04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632%;反对508,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231%;弃权302,4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775,42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0849%;反对508,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737%;弃权302,4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1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1,100,0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582%;反对691,91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314%;弃权228,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65,428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608%;反对691,915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7811%;弃权228,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1,234,26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643%;反对529,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241%;弃权256,8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799,64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123%;反对529,6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978%;弃权256,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89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0,408,46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268%;反对862,90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392%;弃权749,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973,83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1801%;反对862,906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741%;弃权749,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45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0,523,26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320%;反对736,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0.0335%;弃权760,8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088,64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3097%;反对736,6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315%;弃权76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5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0,222,76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9184%;反对1,487,9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0.0676%;弃权310,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788,138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9704%;反对1,487,905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6796%;弃权3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9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97,494,90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99.7945%;反对4,227,43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0.1920%;弃权298,3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060,28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8911%;反对4,227,439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721%;弃权298,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36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架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75,975,5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85.7647%;反对12,300,78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13.8857%;弃权309,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3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975,5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5.7647%;反对12,300,78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8857%;弃权30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9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7,674,0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8.9705%;反对615,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6944%;弃权296,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3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74,04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705%;反对615,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6944%;弃权296,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35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4,313,7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5.1773%;反对3,980,0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4.4928%;弃权292,2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3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313,79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1773%;反对3,980,02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928%;弃权29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9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6,631,3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7.7934%;反对1,657,1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1.8706%;弃权297,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3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631,32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934%;反对1,657,12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706%;弃权2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35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的议
案》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4,337,1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5.2037%;反对3,956,5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4.4663%;弃权292,3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3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337,19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2037%;反对3,956,52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663%;弃权292,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3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签订<万向
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7,703,5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9.0038%;反对575,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6492%;弃权307,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34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703,54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0038%;反对575,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6492%;弃权307,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7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涵律师、孙佳玮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陈涵律师、孙佳玮律师
认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