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IPO”)及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再融资”)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海德曼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万元。2020年 9月 16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9月 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前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024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3,596,2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9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9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139.6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不含未结算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39.6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IPO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注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IPO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由于 IPO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截至目前,前述开立的 IPO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注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在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开设了三个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前述三个专户均在正常使用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IPO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IPO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专户已注销。 2、再融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公司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2025年,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 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再融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七天通知存款的情况。截至 2025年末,尚未赎回的七天通知存款本金余额为 2,900.00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 IPO或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使用 IPO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情况 公司 IPO募投项目已于 2023年结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公司 IPO及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浙海德曼 2025年度 IPO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等资料;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 |